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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省中心相关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A+A-

  1.招标条件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省中心相关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的有关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三级)、ETC发行系统(三级)、ETC互联网发行系统(三级)、ETC发行支撑系统(三级)及其子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交对应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通过静态评估、现场测试、综合评估等相关环节和阶段,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多个方面,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交等级保护测评方案、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建议书。按照辽宁省当地等保测评管理部门审查及报备流程,出具报告需加盖公安机关认可的等级保护测评章,并将测评结果提交到备案机关。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4服务周期:2023年12月30日前交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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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室)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③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资质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企业业绩,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7万元,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5.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snomer.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盛先生

  电话:024-8236466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周东升、刘宇

  电话:024-23388491(直线)或23388575、23389068转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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